哆米哆亚童装揭发影视圈坑爹骗子骗局
哆米哆亚童装揭发影视圈坑爹骗子骗局
正如电影中所说:“出来混,谁没遇到过几个人渣。”在影视圈,几乎每个人都遇到过各种各样的骗子。随着影视行业的红火,骗子的手段也越来越复杂,受骗人群也是有增无减。前不久,在微博上广为传播的骗子影视公司总结,再度激起了对于这一话题的讨论。 其实仔细分辨,不难发现骗子的手段尽管花样频出,但万变不离其宗,都是利用了受害人希望一夜成名、一夜暴富的贪心,再加上影视行业法律监管不得力,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这才让很多人钻了空子。
针对影视圈的这一“毒瘤”,新浪娱乐通过走访了业内人士现身说法,用自己“血泪”经历,总结了六大骗术。
骗术一:趁火打劫
曾执导《娜娜》《恋爱三万英尺》的新锐导演杨子表示,自己在刚出道的时候剧本被拍成电影,虽然有署名,却没有任何酬劳,“刚出道时候对电影有很多***,也没有心眼,当时在一个剧组,制片人说给机会让我写来看看,我就把剧本写出来了,甚至取代了原来的编剧。但后来,他们把我完整的剧本拍成电影,虽然有署名,但没有酬劳。”但杨子也坦率认为,对于新人来说,这确实是一种委屈,但也是愿打愿挨,“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被骗,我当时有拐弯抹角问过是否有劳务费,他们也拐弯抹角说之后会有劳务费,但最后其实什么都没有。这是一种委屈,但也是愿打愿挨,感谢那种经历,让我成熟。”
骗术二:笑里藏刀
轲然是歌手也是演员,刚从电影学院毕业就成立了自己的公司拍影视剧。上学的时候就因为唱歌好小有名气,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自称J总的老板。J总称自己主要做黄金期货生意,对轲然的歌非常喜欢,每天都在公司播放。轲然自然觉得遇到了知音,在一次演出过程中,还顺道去J总所在的某黄金交易所免费演出了一场。
轲然大学毕业后着手筹备自己的歌舞电影《让我给你唱首歌》,自己写剧本、做导演并主演,该片在广电总局备案后顺利取得了拍摄许可证。接下来就是融资、筹钱。J总作为好兄弟自然成为他首先考虑的对象。轲然为了获得投资,花了很多时间和金钱,请J总吃喝玩乐,对方也煞有介事地对剧本看了又看,改了又改,折腾了半年多。电影原定于2011年8月初开机,可是开机前半个月,J总消失了。而他作为刚毕业创业的年轻人,自己尽量节省,在J总身上却花了不少“学费”。
骗术三:上屋抽梯
某部以唐朝故事为背景的电影剧组就曾遭遇过冒充其发布招聘信息的骗子“李鬼”。为了查明真相,赵先生多方了解后发现,这个骗子公司当时在北京天通苑租了一间办公室办公,应聘的演员每人要交近千元钱培训费。骗子公司许诺应聘者一定给他们安排角色,但收了钱后没几天,骗子就跑路了,数十位应聘演员也蒙受了经济损失。
骗术四:无中生有
去年曹曦文曾爆料了一起娱乐圈骗局,一名香港籍男子“O先生”骗了她亲戚数百万元。该男子自称是制片人,并夸下海口说台湾很多经纪公司都是他的,曹曦文通过圈内朋友核实,发现此人没一句真话。但没想到的是,这个骗子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联系到了曹曦文的家人,瞒着她拉拢她的家人一起投资拍戏。付定金时,双方只有一纸借据,连合同、协议都没有。后来再给这个香港人打电话根本打不通。联系他之前说的投拍公司,对方告之“O先生”已经打着该公司旗号骗了不少人钱。此外,圈里人透露,该男子还总以拍电影为由,骗女孩子陪老板吃饭。
骗术五:偷梁换柱
骗培训费只是骗小钱,这个圈子更多的是骗大钱。近几年电影节、电视节经常会看到有不知名小公司摆出“逆天”阵容的海报。一看片名就是大制作,再一看海报上的明星阵容,章子怡、巩俐、周润发、李冰冰……恨不得把国内一线大腕儿全都拼上去。但有意思的是,这些明星根本没接到片方的邀请。再仔细看一下海报就会发现,往往海报的角落会有小小的字样标注:拟请。
不少行业内人士表示,这样的行为根本就是在骗投资。用这些一线大腕博投资人的眼球,实际到拍摄时根本请不来这些大腕。而这种骗术对于圈内人一目了然,但不少煤老板有钱没处投,又不了解业内情况,就会上当。
骗术六:走为上
?? ??圈子里有一个非常著名的资深人士骗钱跑路的例子,此人是湖南人名叫王远锋,作为制片人,他在这个行业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当年他曾经借成立基金为名大行融资之道,包括众多国企和电视台都曾经给他钱作为融资。结果是他卷了几亿人民币跑路,虽然公安部有立案,但到现在也人还是没有抓到,他跑路前曾经跟女儿断绝了父女关系。对于这样资深人士行骗的 事例,很多被骗者觉得不光彩只能自己品尝苦果。
演艺圈缺乏明确的规则规制,“潜规则”大行其道,一些不法分子就有了可乘之机,浑水摸鱼,利用众多新出道演员缺乏经验又“成名心切”的心理,以许诺上镜、进行包装和策划等名义,对演员进行欺诈,甚至诈骗,还有众多美女演员不但被骗财,还被骗色。受骗的人不少,但是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多,多数人怕丢面子,怕影响发展前途,而选择了沉默。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伟民律师认为,受骗者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这样让骗子无路可逃,也可以防止更多的人上当受骗,可以净化行业环境。
律师建议:
1、演职人员应该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演职人员应该熟悉诸如《合同法》,《著作权法》等与自己行业切身利益有关的法律,在与剧组和导演合作过程中,善于用法律文件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运作,减少法律风险。
2、演艺行业应该形成行业自律规范。演艺行业的每一位人员应该“洁身自好”,为维护自己的行业健康发展而努力,应该带头抵制“潜规则”,逐步形成行业自律规范,建立良性的行业自律组织,争取改变社会负面的影响。
3、新演员应该选择合法经纪。演员应该选择信誉好,有资质的影视公司合作,通过合法的中介机构或者经纪公司,中介机构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与剧组、导演规范的合作,能大大减少法律风险,演员自己单枪匹马出击,容易成为上当受骗的受害者。
4、受害者应该积极维权。广大受害的演员朋友在上当受骗后,选择沉默,这样不利于司法机关及时查获罪犯,打击犯罪,还会让罪犯逍遥法外,更多的人上当受骗。积极维权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打击罪犯,同时可以净化行业的环境。
针对影视圈的这一“毒瘤”,新浪娱乐通过走访了业内人士现身说法,用自己“血泪”经历,总结了六大骗术。
骗术一:趁火打劫
曾执导《娜娜》《恋爱三万英尺》的新锐导演杨子表示,自己在刚出道的时候剧本被拍成电影,虽然有署名,却没有任何酬劳,“刚出道时候对电影有很多***,也没有心眼,当时在一个剧组,制片人说给机会让我写来看看,我就把剧本写出来了,甚至取代了原来的编剧。但后来,他们把我完整的剧本拍成电影,虽然有署名,但没有酬劳。”但杨子也坦率认为,对于新人来说,这确实是一种委屈,但也是愿打愿挨,“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被骗,我当时有拐弯抹角问过是否有劳务费,他们也拐弯抹角说之后会有劳务费,但最后其实什么都没有。这是一种委屈,但也是愿打愿挨,感谢那种经历,让我成熟。”
骗术二:笑里藏刀
轲然是歌手也是演员,刚从电影学院毕业就成立了自己的公司拍影视剧。上学的时候就因为唱歌好小有名气,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自称J总的老板。J总称自己主要做黄金期货生意,对轲然的歌非常喜欢,每天都在公司播放。轲然自然觉得遇到了知音,在一次演出过程中,还顺道去J总所在的某黄金交易所免费演出了一场。
轲然大学毕业后着手筹备自己的歌舞电影《让我给你唱首歌》,自己写剧本、做导演并主演,该片在广电总局备案后顺利取得了拍摄许可证。接下来就是融资、筹钱。J总作为好兄弟自然成为他首先考虑的对象。轲然为了获得投资,花了很多时间和金钱,请J总吃喝玩乐,对方也煞有介事地对剧本看了又看,改了又改,折腾了半年多。电影原定于2011年8月初开机,可是开机前半个月,J总消失了。而他作为刚毕业创业的年轻人,自己尽量节省,在J总身上却花了不少“学费”。
骗术三:上屋抽梯
某部以唐朝故事为背景的电影剧组就曾遭遇过冒充其发布招聘信息的骗子“李鬼”。为了查明真相,赵先生多方了解后发现,这个骗子公司当时在北京天通苑租了一间办公室办公,应聘的演员每人要交近千元钱培训费。骗子公司许诺应聘者一定给他们安排角色,但收了钱后没几天,骗子就跑路了,数十位应聘演员也蒙受了经济损失。
骗术四:无中生有
去年曹曦文曾爆料了一起娱乐圈骗局,一名香港籍男子“O先生”骗了她亲戚数百万元。该男子自称是制片人,并夸下海口说台湾很多经纪公司都是他的,曹曦文通过圈内朋友核实,发现此人没一句真话。但没想到的是,这个骗子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联系到了曹曦文的家人,瞒着她拉拢她的家人一起投资拍戏。付定金时,双方只有一纸借据,连合同、协议都没有。后来再给这个香港人打电话根本打不通。联系他之前说的投拍公司,对方告之“O先生”已经打着该公司旗号骗了不少人钱。此外,圈里人透露,该男子还总以拍电影为由,骗女孩子陪老板吃饭。
骗术五:偷梁换柱
骗培训费只是骗小钱,这个圈子更多的是骗大钱。近几年电影节、电视节经常会看到有不知名小公司摆出“逆天”阵容的海报。一看片名就是大制作,再一看海报上的明星阵容,章子怡、巩俐、周润发、李冰冰……恨不得把国内一线大腕儿全都拼上去。但有意思的是,这些明星根本没接到片方的邀请。再仔细看一下海报就会发现,往往海报的角落会有小小的字样标注:拟请。
不少行业内人士表示,这样的行为根本就是在骗投资。用这些一线大腕博投资人的眼球,实际到拍摄时根本请不来这些大腕。而这种骗术对于圈内人一目了然,但不少煤老板有钱没处投,又不了解业内情况,就会上当。
骗术六:走为上
?? ??圈子里有一个非常著名的资深人士骗钱跑路的例子,此人是湖南人名叫王远锋,作为制片人,他在这个行业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当年他曾经借成立基金为名大行融资之道,包括众多国企和电视台都曾经给他钱作为融资。结果是他卷了几亿人民币跑路,虽然公安部有立案,但到现在也人还是没有抓到,他跑路前曾经跟女儿断绝了父女关系。对于这样资深人士行骗的 事例,很多被骗者觉得不光彩只能自己品尝苦果。
演艺圈缺乏明确的规则规制,“潜规则”大行其道,一些不法分子就有了可乘之机,浑水摸鱼,利用众多新出道演员缺乏经验又“成名心切”的心理,以许诺上镜、进行包装和策划等名义,对演员进行欺诈,甚至诈骗,还有众多美女演员不但被骗财,还被骗色。受骗的人不少,但是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多,多数人怕丢面子,怕影响发展前途,而选择了沉默。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伟民律师认为,受骗者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这样让骗子无路可逃,也可以防止更多的人上当受骗,可以净化行业环境。
律师建议:
1、演职人员应该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演职人员应该熟悉诸如《合同法》,《著作权法》等与自己行业切身利益有关的法律,在与剧组和导演合作过程中,善于用法律文件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运作,减少法律风险。
2、演艺行业应该形成行业自律规范。演艺行业的每一位人员应该“洁身自好”,为维护自己的行业健康发展而努力,应该带头抵制“潜规则”,逐步形成行业自律规范,建立良性的行业自律组织,争取改变社会负面的影响。
3、新演员应该选择合法经纪。演员应该选择信誉好,有资质的影视公司合作,通过合法的中介机构或者经纪公司,中介机构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与剧组、导演规范的合作,能大大减少法律风险,演员自己单枪匹马出击,容易成为上当受骗的受害者。
4、受害者应该积极维权。广大受害的演员朋友在上当受骗后,选择沉默,这样不利于司法机关及时查获罪犯,打击犯罪,还会让罪犯逍遥法外,更多的人上当受骗。积极维权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打击罪犯,同时可以净化行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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