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5月1日起,上海65岁以上老人每月有津贴了
【福利】5月1日起,上海65岁以上老人每月有津贴了
备受社会关注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天上午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局长、市老龄办主任朱勤皓介绍了《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主要内容。新民晚报第一时间为您梳理了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有关情况以及上海市敬老卡的申办事项。
哪些人可以享受老年综合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申请老年综合津贴。
老年综合津贴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具体标准如下:
1、65-69岁,每人每月 75元。
2、70-79岁,每人每月 150元。
3、80-89岁,每人每月 180元。
4、90-99岁,每人每月 350元。
5、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 600元。
老年综合津贴如何发放?
答:本市有关部门将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理一张“上海市敬老卡”,用于发放津贴。“上海市敬老卡”是具有金融功能的借记卡,该卡可用于购物消费、存取现等,但仅支持境内使用。发放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于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分别发放。
何时启动老年综合津贴(上海市敬老卡)的申办手续?在哪里办理?
答:2016年4月11日至5月31日为集中办理阶段,凡在2016年6月30日前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均可就近到居(村)委会申请办理。
2016年6月1日以后为常规办理阶段,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就近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在集中办理阶段因各种原因未申请办理的老年人,可在常规办理阶段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2016年4月11日至5月31日为上海敬老卡集中办理阶段。
年龄变化后津贴相应调整,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原敬老卡何时停止办理、停止使用?
答:2016年5月1日起,停止申办原社会保障卡副卡(敬老服务专用);2016年6月25日起,原社会保障卡副卡(敬老服务专用)停止使用。
(新民晚报记者 鲁哲 新民网记者 李若楠 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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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享受老年综合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申请老年综合津贴。
老年综合津贴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具体标准如下:
1、65-69岁,每人每月 75元。
2、70-79岁,每人每月 150元。
3、80-89岁,每人每月 180元。
4、90-99岁,每人每月 350元。
5、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 600元。
老年综合津贴如何发放?
答:本市有关部门将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理一张“上海市敬老卡”,用于发放津贴。“上海市敬老卡”是具有金融功能的借记卡,该卡可用于购物消费、存取现等,但仅支持境内使用。发放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于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分别发放。
何时启动老年综合津贴(上海市敬老卡)的申办手续?在哪里办理?
答:2016年4月11日至5月31日为集中办理阶段,凡在2016年6月30日前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均可就近到居(村)委会申请办理。
2016年6月1日以后为常规办理阶段,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就近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在集中办理阶段因各种原因未申请办理的老年人,可在常规办理阶段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2016年4月11日至5月31日为上海敬老卡集中办理阶段。
年龄变化后津贴相应调整,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原敬老卡何时停止办理、停止使用?
答:2016年5月1日起,停止申办原社会保障卡副卡(敬老服务专用);2016年6月25日起,原社会保障卡副卡(敬老服务专用)停止使用。
(新民晚报记者 鲁哲 新民网记者 李若楠 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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