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曝光4000亿药品回扣去向大揭秘
央视曝光4000亿药品回扣去向大揭秘
自2009年启动新医改以来,各级政府累计财政投入已达5.9万亿,但据统计,2015年相较2008年,个人卫生支出增长107.01%,远超同期GDP和个人家庭收入的增幅。政府投入力度如此之大,老百姓就医负担缘何不减反升?数万亿资金投入,究竟去哪了?央视记者的调查,揭开了高药价、高回扣背后的黑幕。
12月24日,央视CCTV-13《新闻直播间》曝光了上海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价虚高和医生收受药品回扣的丑闻。
据记者调查,海南葫芦娃制药生产的注射用氨曲南(1.0g/瓶)、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生产的依达拉奉注射液(30mg/20ml)、齐鲁制药生产的注射用头孢吡肟(1.0g/瓶)的中标价分别为50.30元/瓶、104.5元/支和29.39元/瓶,但这三种药品的市场价仅为5元/瓶、11.5元/支和4.3元/瓶,药品中标价虚高的程度分别为1006%、909%和683%。
与此同时,在记者暗访镜头中,上海华山医院一名泌尿科医生竟然承诺一个月内通过多开药来弥补医药代表丢失苹果手机的损失。看到这一幕,不禁毛骨悚然,虚高药价下的回扣究竟让国人吃了多少不该吃的药?!
当前,公立医院药价虚高、回扣泛滥已是公开的秘密。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花红药业董事长韦飞燕曾表示,公立医院“90%以上的药品都有降价空间,价格砍掉50%,一点问题都没有。” 但她同时强调,“大多数药企并没有从药品差价中得利。”既然药厂认为其没有从药价巨大的虚高空间中获得暴利,那么药品的巨额差价究竟去哪了?我们追溯央视近年来的报道或可找到答案。
2010年,在药价虚高1300%的芦笋片事件中,医生收受的药品回扣占中标价43.2%;2011年,药价虚高2000%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医生所得回扣占中标价40%;2013年,福建漳州公立医院百分百涉案,涉及全市73家医院、1088名医务人员、133名行政管理人员,药价50%用于回扣。再回到本次节目中,记者从上海、长沙两地的医药代表口中探知,他们给医生的回扣占到中标价最少30%,多的可达40%、45%。综合上述事实,当前医生收受的药品回扣占药品中标价的比例平均达35%-40%,医生似乎占据了药品巨额差价的大头。
那么,中标价虚高5倍、10倍甚至虚高到让人惊恐的数十倍、上百倍的药品究竟有多少利益环节?其利润空间究竟是如何分配?哪些是公开的,哪些又是见不得光的呢?我们再看另一组数据。
据北京某知名医药咨询公司2014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价(即中标价)总体利益分配构成如下:
如上表所示,大致有8个环节与利益方参与了药品(指有回扣的药品)利益的分配,其中药品制造商与流通商公开含税利润率共占到药品中标价的32%,而剩下的见不得光的6个利益方中除开为回扣变现的洗钱成本(由于回扣费用是非法支出,只有用现金支付才相对安全,不能正常入账,也不能抵税,所以药厂或药商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偷逃税款、洗出用于回扣的现金。)与医药代表提成后的4个隐性利益方占据了中标价的46%,包括了公关招标机构费用、公关医院负责人费用、医生回扣和统方费用。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南方经济研究所数据,2015年我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销售额约1.07万亿元。结合上述多方数据与事实推断,公立医院药品销售金额中90%的药品销售是通过回扣刺激达成的,而在这90%的销售金额中有46%是作为隐性利润被利益集团所侵蚀,我们来做个计算10700*90%*46%=4429.8(亿元),可见我国每年被侵吞的药品费用超过4000亿元。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既然公立医院的药价虚高如此严重,利润空间如此之大,药厂和药商为何没有获得暴利呢?为何有这么多隐性环节的构成呢?在隐性环节中,医生回扣比重最大,原因何在呢?我们来逐个分析。
1、医生回扣占药品中标价35%,每年达3500亿。为何医生占最大头呢?
大道至简,市场的本质在于竞争,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竞争无处不在,包括药品在内的所有商品其利益分配的内在规律是,谁在利益链中的控制权大,谁的利益就大。药品能不能最终销售出去,关键的关键在于医生的处方。由于医生手上的那一支笔决定着药品的销量,其控制权最大,因此医生的回扣占比最大。而回扣比例平均达到中标价35%也是由医药代表之间长期竞争后形成的“共识”,谁家的回扣比例高、金额大,谁家的药销量就大。
正如节目中长沙那位医生对医药代表所言--你们政策比不过人家,你家给(回扣)4块(一盒),别人给5块,你让我怎么做呢?看关系好勉强帮你用一点点。药品回扣正是在这种暗地竞争中水涨船高,药品中标价也随之逐年高企。
2、公关药品招标机构费用占3%,每年达300亿。为何要公关政府机构呢?
当前,我国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购销执行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药品要想进入公立医院销售就必须先买张“门票”,即在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
对于投标的药品生产企业而言,低价中标的药品,由于没有给医生回扣的空间,药品就不可能有销量,不得不接受“低价中标死翘翘”的悲惨结局;如果高价中标,给医生的回扣空间大,药品的销量就会暴涨。于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决定着全国5000多家药厂的命运,每一次招标对于药厂而言都是生死大战,为了谋求高价中标,为后续的回扣促销预留足够的空间,提升中标药品的回扣竞争力,参与投标的药厂(或者药厂指定的代理商)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动用一切资源公关主导招标的政府机构。按照3%的比例估算,每年全国公关招标机构的费用约为300亿元,而每个省与所辖地级市坐享药品招标肥缺的官员及其那些可以批条子、打招呼的权重者加起来也就百来号人,摊到每个人头上的数目何等惊人!这也就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十多年来,药价虚高的丑闻此起彼伏,“暴利药、招标造”已经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要求取消药品招标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但有关部门却乐此不疲,始终不肯放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大权,不断制造借口、寻找理由、变换花样、坚持不懈的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秘密所在。
3、公关院长、医院药事委员会、药剂科等费用占5%,每年达500亿。
药品中标是获得公立医院销售资格的“第一关”,然而即便药品中标了,医院没有将药品放入医院采购目录、药剂科不采购,你家药品也是无法实现医院销售的。因此,药品进入医院采购目录是“第二关”(行业称“勾标”),而在这个环节拥有控制权力的是医院院长、相关副院长、医院药事委员会专家等,药厂或医药代表如果工作没做到位,就面临失去一家医院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则涉及药品销售的另一个重要环节,那就是回款。医院回款周期长短(平均为6个月,长的可达1年甚至更多),直接影响企业的资金成本以及医生回扣兑现、医药代表销售提成兑现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公关院长和相关医院财务负责人才能在医院回款时得到“优待”。
4、统方费用占3%,每年达300亿。
统方,即统计各个医生的实际处方用药情况,医药代表一般每月统计一次,然后以此计算并兑现医生回扣。通常医药代表获得医生处方信息渠道为医院信息科或药房(如央视节目,也有直接到科室找医生统方的情况),在统方在某些地区被禁止后,统方活动变得更为隐秘,费用也水涨船高。
5、制造商、流通商为何有获得“暴利”?
就药品供应而言,我国的药品生产企业数量5000多家,药品流通企业13000多家,严重供过于求,医药代表的数量之多更是无法统计,彼此竞争非常激烈,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和医药代表由于充分的竞争,不可能获得暴利,只能获得行业的平均利润。
换句话说,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有公开透明的竞争就不会存在“暴利”,如果不允许公开竞争就必然倒逼暗箱竞争,继而催生隐性的“暴利”。那么,造成医药行业暗箱竞争、公立医院产生隐性“暴利”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当前,我国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购销执行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和差价率管制政策(包括顺加15%和零差率),但现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际上是行政定价,主导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部门并不是真正的药品采购者、使用者和支付者,与药品采购价格的高低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不可能有降低药品采购价的真正动力,反而很容易利用手中的权力寻租,与投标的药品生产企业一起合谋抬高药价。而顺加15%、零差率的差价率政策,则明显违反“采购价格越低、买方获利越多”这一正常的采购导向和客观规律,让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价格越高、医院和医生的获利越多(主要是隐性的)。因此,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差价率管制这两项政策组合的结果是“价格虚高有回扣的药品淘汰价格合理无回扣的药品”,倒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高定价、大回扣”的隐性交易竞争。
更深层次看,造成当前药价虚高、回扣泛滥、药物滥用的根源其实在于我们在医改认识上出现了严重的偏误。新医改以来,在“公益性”、“不能逐利”等计划经济观念的“绑架”之下,我们出台了一系列强化管制的政策--强制基层用药范围、强制实行收支两条线、强制基本药物招标、强制零差率等等,我们试图通过政策管制来破除医院、医生的逐利机制,但事与愿违,企图禁止公开获利的结果是倒逼了更为严重的暗中攫利。实际上,这是一个“此消彼长”的动态过程,因为如果允许公开获利,那么谁还愿去做见不得光的事情呢?如果允许公开获利,医院怎么会去采购那些高于市场价10倍的药品呢?
当前,必须要让医改回归常识。“逐利”是人的本性,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基本常识,正因为“逐利”才让我们有了充足且物美价廉的商品和服务。禁止“逐利”违背了人性、违背了客观规律、违背了基本常识,新医改7年来,正是“破除以药补医”、“破除逐利机制”、“不以盈利为目的”等认识误区让医改南辕北辙。
因此,治理药价虚高、打击药品回扣的根本之道在于取消对于药品价格的不当管制,建立让医院、医生从节约成本中获得收益的机制,提高医院降低药品采购价、医生处方合理药品(非回扣药)的动力,从而逐步减少大处方、滥用药的发生,患者将最终获益。
12月24日,央视CCTV-13《新闻直播间》曝光了上海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价虚高和医生收受药品回扣的丑闻。
据记者调查,海南葫芦娃制药生产的注射用氨曲南(1.0g/瓶)、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生产的依达拉奉注射液(30mg/20ml)、齐鲁制药生产的注射用头孢吡肟(1.0g/瓶)的中标价分别为50.30元/瓶、104.5元/支和29.39元/瓶,但这三种药品的市场价仅为5元/瓶、11.5元/支和4.3元/瓶,药品中标价虚高的程度分别为1006%、909%和683%。
与此同时,在记者暗访镜头中,上海华山医院一名泌尿科医生竟然承诺一个月内通过多开药来弥补医药代表丢失苹果手机的损失。看到这一幕,不禁毛骨悚然,虚高药价下的回扣究竟让国人吃了多少不该吃的药?!
当前,公立医院药价虚高、回扣泛滥已是公开的秘密。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花红药业董事长韦飞燕曾表示,公立医院“90%以上的药品都有降价空间,价格砍掉50%,一点问题都没有。” 但她同时强调,“大多数药企并没有从药品差价中得利。”既然药厂认为其没有从药价巨大的虚高空间中获得暴利,那么药品的巨额差价究竟去哪了?我们追溯央视近年来的报道或可找到答案。
2010年,在药价虚高1300%的芦笋片事件中,医生收受的药品回扣占中标价43.2%;2011年,药价虚高2000%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医生所得回扣占中标价40%;2013年,福建漳州公立医院百分百涉案,涉及全市73家医院、1088名医务人员、133名行政管理人员,药价50%用于回扣。再回到本次节目中,记者从上海、长沙两地的医药代表口中探知,他们给医生的回扣占到中标价最少30%,多的可达40%、45%。综合上述事实,当前医生收受的药品回扣占药品中标价的比例平均达35%-40%,医生似乎占据了药品巨额差价的大头。
那么,中标价虚高5倍、10倍甚至虚高到让人惊恐的数十倍、上百倍的药品究竟有多少利益环节?其利润空间究竟是如何分配?哪些是公开的,哪些又是见不得光的呢?我们再看另一组数据。
据北京某知名医药咨询公司2014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价(即中标价)总体利益分配构成如下:
如上表所示,大致有8个环节与利益方参与了药品(指有回扣的药品)利益的分配,其中药品制造商与流通商公开含税利润率共占到药品中标价的32%,而剩下的见不得光的6个利益方中除开为回扣变现的洗钱成本(由于回扣费用是非法支出,只有用现金支付才相对安全,不能正常入账,也不能抵税,所以药厂或药商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偷逃税款、洗出用于回扣的现金。)与医药代表提成后的4个隐性利益方占据了中标价的46%,包括了公关招标机构费用、公关医院负责人费用、医生回扣和统方费用。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南方经济研究所数据,2015年我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销售额约1.07万亿元。结合上述多方数据与事实推断,公立医院药品销售金额中90%的药品销售是通过回扣刺激达成的,而在这90%的销售金额中有46%是作为隐性利润被利益集团所侵蚀,我们来做个计算10700*90%*46%=4429.8(亿元),可见我国每年被侵吞的药品费用超过4000亿元。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既然公立医院的药价虚高如此严重,利润空间如此之大,药厂和药商为何没有获得暴利呢?为何有这么多隐性环节的构成呢?在隐性环节中,医生回扣比重最大,原因何在呢?我们来逐个分析。
1、医生回扣占药品中标价35%,每年达3500亿。为何医生占最大头呢?
大道至简,市场的本质在于竞争,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竞争无处不在,包括药品在内的所有商品其利益分配的内在规律是,谁在利益链中的控制权大,谁的利益就大。药品能不能最终销售出去,关键的关键在于医生的处方。由于医生手上的那一支笔决定着药品的销量,其控制权最大,因此医生的回扣占比最大。而回扣比例平均达到中标价35%也是由医药代表之间长期竞争后形成的“共识”,谁家的回扣比例高、金额大,谁家的药销量就大。
正如节目中长沙那位医生对医药代表所言--你们政策比不过人家,你家给(回扣)4块(一盒),别人给5块,你让我怎么做呢?看关系好勉强帮你用一点点。药品回扣正是在这种暗地竞争中水涨船高,药品中标价也随之逐年高企。
2、公关药品招标机构费用占3%,每年达300亿。为何要公关政府机构呢?
当前,我国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购销执行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药品要想进入公立医院销售就必须先买张“门票”,即在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
对于投标的药品生产企业而言,低价中标的药品,由于没有给医生回扣的空间,药品就不可能有销量,不得不接受“低价中标死翘翘”的悲惨结局;如果高价中标,给医生的回扣空间大,药品的销量就会暴涨。于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决定着全国5000多家药厂的命运,每一次招标对于药厂而言都是生死大战,为了谋求高价中标,为后续的回扣促销预留足够的空间,提升中标药品的回扣竞争力,参与投标的药厂(或者药厂指定的代理商)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动用一切资源公关主导招标的政府机构。按照3%的比例估算,每年全国公关招标机构的费用约为300亿元,而每个省与所辖地级市坐享药品招标肥缺的官员及其那些可以批条子、打招呼的权重者加起来也就百来号人,摊到每个人头上的数目何等惊人!这也就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十多年来,药价虚高的丑闻此起彼伏,“暴利药、招标造”已经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要求取消药品招标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但有关部门却乐此不疲,始终不肯放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大权,不断制造借口、寻找理由、变换花样、坚持不懈的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秘密所在。
3、公关院长、医院药事委员会、药剂科等费用占5%,每年达500亿。
药品中标是获得公立医院销售资格的“第一关”,然而即便药品中标了,医院没有将药品放入医院采购目录、药剂科不采购,你家药品也是无法实现医院销售的。因此,药品进入医院采购目录是“第二关”(行业称“勾标”),而在这个环节拥有控制权力的是医院院长、相关副院长、医院药事委员会专家等,药厂或医药代表如果工作没做到位,就面临失去一家医院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则涉及药品销售的另一个重要环节,那就是回款。医院回款周期长短(平均为6个月,长的可达1年甚至更多),直接影响企业的资金成本以及医生回扣兑现、医药代表销售提成兑现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公关院长和相关医院财务负责人才能在医院回款时得到“优待”。
4、统方费用占3%,每年达300亿。
统方,即统计各个医生的实际处方用药情况,医药代表一般每月统计一次,然后以此计算并兑现医生回扣。通常医药代表获得医生处方信息渠道为医院信息科或药房(如央视节目,也有直接到科室找医生统方的情况),在统方在某些地区被禁止后,统方活动变得更为隐秘,费用也水涨船高。
5、制造商、流通商为何有获得“暴利”?
就药品供应而言,我国的药品生产企业数量5000多家,药品流通企业13000多家,严重供过于求,医药代表的数量之多更是无法统计,彼此竞争非常激烈,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和医药代表由于充分的竞争,不可能获得暴利,只能获得行业的平均利润。
换句话说,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有公开透明的竞争就不会存在“暴利”,如果不允许公开竞争就必然倒逼暗箱竞争,继而催生隐性的“暴利”。那么,造成医药行业暗箱竞争、公立医院产生隐性“暴利”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当前,我国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购销执行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和差价率管制政策(包括顺加15%和零差率),但现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际上是行政定价,主导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部门并不是真正的药品采购者、使用者和支付者,与药品采购价格的高低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不可能有降低药品采购价的真正动力,反而很容易利用手中的权力寻租,与投标的药品生产企业一起合谋抬高药价。而顺加15%、零差率的差价率政策,则明显违反“采购价格越低、买方获利越多”这一正常的采购导向和客观规律,让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价格越高、医院和医生的获利越多(主要是隐性的)。因此,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差价率管制这两项政策组合的结果是“价格虚高有回扣的药品淘汰价格合理无回扣的药品”,倒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高定价、大回扣”的隐性交易竞争。
更深层次看,造成当前药价虚高、回扣泛滥、药物滥用的根源其实在于我们在医改认识上出现了严重的偏误。新医改以来,在“公益性”、“不能逐利”等计划经济观念的“绑架”之下,我们出台了一系列强化管制的政策--强制基层用药范围、强制实行收支两条线、强制基本药物招标、强制零差率等等,我们试图通过政策管制来破除医院、医生的逐利机制,但事与愿违,企图禁止公开获利的结果是倒逼了更为严重的暗中攫利。实际上,这是一个“此消彼长”的动态过程,因为如果允许公开获利,那么谁还愿去做见不得光的事情呢?如果允许公开获利,医院怎么会去采购那些高于市场价10倍的药品呢?
当前,必须要让医改回归常识。“逐利”是人的本性,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基本常识,正因为“逐利”才让我们有了充足且物美价廉的商品和服务。禁止“逐利”违背了人性、违背了客观规律、违背了基本常识,新医改7年来,正是“破除以药补医”、“破除逐利机制”、“不以盈利为目的”等认识误区让医改南辕北辙。
因此,治理药价虚高、打击药品回扣的根本之道在于取消对于药品价格的不当管制,建立让医院、医生从节约成本中获得收益的机制,提高医院降低药品采购价、医生处方合理药品(非回扣药)的动力,从而逐步减少大处方、滥用药的发生,患者将最终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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