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发塘高浓盐废水雾化处理革新性技术应用---勒森机械雾化蒸发器
蒸发塘高浓盐废水雾化处理革新性技术应用---勒森机械雾化蒸发器
环保部提高污水处理门槛,引爆蒸发塘存废之争
蒸发塘不可能彻底退出中国历史舞台,其合理功用部分,将改名换姓,继续存在于化工产业中。
5月27日,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蒸发塘管理。文件称:“各类园区不得以晾晒池、蒸发塘等替代规范的污水处理设施,对于现有不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的晾晒池、蒸发塘等应立即清理整顿”。
2014年9月,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曝光,事件主角,正是沦为排污池的蒸发塘,随后陕西、宁夏、内蒙等地,又多处出现类似状况的蒸发塘。
蒸发塘,又称晾晒池。其功用,类似于海边晒盐的盐场,原意是利用自然作用(日照、风等),处理废水处理流程最后留下的高浓度含盐水,最终在西部等缺乏纳污水体的地区,做到废水的零排放。
但在现实中,诸多工矿企业排入蒸发塘的,并非处理后的高浓盐水,而是未经任何处理的工业污水,甚至有个别企业偷偷借此名义进行渗坑排放,严重污染地下水。
蒸发塘已沦为排污之地。环保部此次征求意见稿,是系列恶性污染事件曝光后,首次对蒸发塘的管理发表意见。
但据《财经》记者了解,未来蒸发塘不可能彻底退出中国历史舞台,其合理功用部分,将改名换姓,继续存在于化工产业中。
不同解读
环保部的这一文件,部分媒体解读为“环保部叫停蒸发塘”。
但在多位产业内人士看来,政策应区分对待:合理利用自然作用、晾晒浓盐水的蒸发塘,完全不同于沦为排污池、废水未经任何处理即进入的“山寨蒸发塘”。
后者在于工业污水省去了生化处理环节。生化处理的功能,就在于降低废水中所含的有机物。而目前沦为排污池的蒸发塘,进入的污水,关键问题正在于有机物大大超标。
理想的蒸发塘,是工业污水经过生化处理环节,并将“中水”回输工业系统中利用,再经过盐水浓缩,最终形成含极微量有机物的高浓度盐水,排入蒸发塘,进行晾晒蒸发。
鉴于此,这份文件所指的“规范的污水处理设施”,即指生化处理等系列污水处理设施。而“不符合环保要求”应指为经过相应处理,不达标的污水,及建造不规范的蒸发塘等内容。
“环保部要禁的,是没有前端系列污水处理设置的蒸发塘;而不是合理布局,作为污水处理一环的蒸发塘。”一位业内人士称。
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石化轻纺评估部副主任周主任,以不了解情况为由,对此拒绝评论。
蒸发塘争议
目前环保部门、产业界对工业污水直接排入的蒸发塘,均持有共识,认为应持严厉取缔态度。但对业界所指的合理功用的蒸发塘,则存在争议。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信息与市场部副主任祝主任认为,蒸发塘是一种合理利用自然作用,低成本处理浓盐水的一种方式。“蒸发塘是目前处理浓盐水性价比最佳的方式”,“好东西没有用对地方”。
相对蒸发塘处理浓盐水,还有多效蒸发等方式,其不同在于人为利用热能,加速浓盐水蒸发,而非靠天解决,但相应成本也较高,同时需消耗能量。
但一些专家指出,随着多效蒸发解决方案的国产化,处理浓盐水的成本在迅速降低。而且蒸发塘靠天吃饭来处理浓盐水,效果并不稳定,受到自然条件的制约。
据了解针对上述情况,张家港勒森机械有限公司推出蒸发塘雾化蒸发器来应对解决此难题,机械雾化蒸发器是利用特制的旋转叶轮来对高盐水进行破碎雾化的装置,在破碎的同时其具有多级上扬的风力将雾滴飘扬扩散到空气中,此过程增大了雾滴与空气接触的比表面积,加速了自然蒸发的效率,根据相关测算,其效率是自然蒸发的10倍左右。有效的缓解了目前高盐水蒸发缓慢、蒸发塘溢塘等的风险。
雾化蒸发技术由来已久,目前应用较多的为干燥行业的喷雾式干燥机,其利用压力或离心力将液体雾化,通过加热的热风对液滴进行蒸发,此类设备为密闭式蒸发,对液滴的雾化要么由高压力的泵来进行压力分解,要么利用高速旋转的离心轮来进行离心分解。但其具有能耗高、单位能量内处理量小、设备结构复杂、易结构粘接等缺点。因此没有广泛应用于高盐废水等行业。
相关资料表明,对于进行雾化的液滴,其粒径越小越利于蒸发,但越小的粒径需求的动力设备则越复杂、能耗越高。对于空气动力学里相关研究,液滴处于20-40um时其空气中运行大约8-15米左右即会自然蒸发,因此选择一定的雾化颗粒度将有利于蒸发;为了达到一定的蒸发时间,我们需要雾化的颗粒在空气中运行一定的时间,相关资料表明,10um以内的颗粒可以以悬浮粒子漂浮于空气中,其自然蒸发的效率非常高,20-50um的粒子需要经过一定的行程才能达到完全蒸发,50um以上的粒子则需要更久的蒸发时间。由此,决定蒸发的因素可见:空气自然温度、空气自然湿度、风力风速……。
勒森机械的机械雾化蒸发器具有破碎粒度小,升扬气流大,功耗低,吨水处理成本低等等优点。经过相应测试的机械雾化蒸发器可以将高盐废水破碎成100-400um的细小颗粒,有效的增大了液滴蒸发的比表面积;特殊设计的破碎叶轮可以提供升扬6米以上的气流,延长了液滴所需的蒸发时间;高效的集成系统保证了吨水较低的处理成本,根据实际现场的应用吨水仅需1-2元左右成本;简洁的系统可以适应不同的高盐废水,废水中不超过4-5mm的固体颗粒均可通过。综合以上的情况来看,机械雾化蒸发器是目前处理蒸发塘高盐废水的有效手段,可以为相关业主节省不菲的费用同时又解决了相应的难题,未来必将广泛应用于高盐废水的蒸发塘!
据多位产业人士介绍,目前环保部对这部分蒸发塘并未明确禁止,但在事实上持“不鼓励”态度。五环工程公司总工程师夏工称,所谓“不鼓励”,就是指在项目设计中,浓盐水处理以蒸发塘为主的话,通过环评会“难一些”。
蒸发塘的效果受到自然条件等制约,存在不确定性,不及较多效蒸发等方式可控。“环保部的评审专家要承担责任的。”夏工说,在通过环评的竞争上,浓盐水处理采用蒸发塘,肯定不如采用多效蒸发等其他方式。
据了解,新上的项目设计中,绝大多数均采用多效蒸发配套蒸发塘的模式。
新蒙能源总工程师韩工指出,应称之为“高浓盐水事故暂存池”,相较原来所指的蒸发塘,更深一些,面积更小一些。其主要功用,一是前端装置出现故障时,临时存放高浓盐水,正常时池子应无水;二是在夏季等日照情况较好时,部分承担浓盐水处理功能,减轻前面装置运行负荷,降低运行费用。
“不能叫蒸发塘。”韩工再三强调,出现蒸发塘字样,环评时专家评审环节不会有任何专家同意通过。
目前关于这一类型的蒸发塘,《煤制燃料行业浓盐水蒸发塘设计规范》已制订完成,但由于意见存在分歧,尚未公布。
据了解,主要分歧在于进水的标准上。有观点认为,既然是因事故才存放高浓盐水,必然是有机物处理不达标,这部分标准不宜太严,应做好防渗处理,避免污染土壤。装置恢复后,这部分水体还会回到系统再处理。
危废难题
在中国南方多水地区,工业污水达标排放即可。但在中西部地区,因缺乏稀释污染物的纳污水体,“零排放”概念随之产生。但在现实实践中,零排放遇到了新问题。
据了解,浓盐水蒸发结晶后,会产生固体杂盐。如采用多效蒸发方式,再加一道分盐工序,可从杂盐中提取出氯化钠、硫酸钠等(可资源化利用),最终还剩余部分难以再提取的杂盐(含硝酸钠、微量有机物等)。
但据一名业内人士称,提取这类单体盐成本很高,目前尚没有企业这么做。但目前环保部有要求,相关企业也在试验之中。
即便提取单体盐之后,剩余的杂盐同样属于危废,而且这种化工产生的杂盐,各城市危废处理中心均没有能力处理,最终仍要回归企业自己解决。
韩工透露,目前环保部对这一部分的要求是,企业需寻找第三方权威机构自证不含危废物质(未超标)后,按一般固废掩埋。
一位产业人士称,关于这部分物体,业内一般的做法是就地掩盖,“要点在于做好防渗,避免污染土壤。”
蒸发塘不可能彻底退出中国历史舞台,其合理功用部分,将改名换姓,继续存在于化工产业中。
5月27日,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蒸发塘管理。文件称:“各类园区不得以晾晒池、蒸发塘等替代规范的污水处理设施,对于现有不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的晾晒池、蒸发塘等应立即清理整顿”。
2014年9月,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曝光,事件主角,正是沦为排污池的蒸发塘,随后陕西、宁夏、内蒙等地,又多处出现类似状况的蒸发塘。
蒸发塘,又称晾晒池。其功用,类似于海边晒盐的盐场,原意是利用自然作用(日照、风等),处理废水处理流程最后留下的高浓度含盐水,最终在西部等缺乏纳污水体的地区,做到废水的零排放。
但在现实中,诸多工矿企业排入蒸发塘的,并非处理后的高浓盐水,而是未经任何处理的工业污水,甚至有个别企业偷偷借此名义进行渗坑排放,严重污染地下水。
蒸发塘已沦为排污之地。环保部此次征求意见稿,是系列恶性污染事件曝光后,首次对蒸发塘的管理发表意见。
但据《财经》记者了解,未来蒸发塘不可能彻底退出中国历史舞台,其合理功用部分,将改名换姓,继续存在于化工产业中。
不同解读
环保部的这一文件,部分媒体解读为“环保部叫停蒸发塘”。
但在多位产业内人士看来,政策应区分对待:合理利用自然作用、晾晒浓盐水的蒸发塘,完全不同于沦为排污池、废水未经任何处理即进入的“山寨蒸发塘”。
后者在于工业污水省去了生化处理环节。生化处理的功能,就在于降低废水中所含的有机物。而目前沦为排污池的蒸发塘,进入的污水,关键问题正在于有机物大大超标。
理想的蒸发塘,是工业污水经过生化处理环节,并将“中水”回输工业系统中利用,再经过盐水浓缩,最终形成含极微量有机物的高浓度盐水,排入蒸发塘,进行晾晒蒸发。
鉴于此,这份文件所指的“规范的污水处理设施”,即指生化处理等系列污水处理设施。而“不符合环保要求”应指为经过相应处理,不达标的污水,及建造不规范的蒸发塘等内容。
“环保部要禁的,是没有前端系列污水处理设置的蒸发塘;而不是合理布局,作为污水处理一环的蒸发塘。”一位业内人士称。
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石化轻纺评估部副主任周主任,以不了解情况为由,对此拒绝评论。
蒸发塘争议
目前环保部门、产业界对工业污水直接排入的蒸发塘,均持有共识,认为应持严厉取缔态度。但对业界所指的合理功用的蒸发塘,则存在争议。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信息与市场部副主任祝主任认为,蒸发塘是一种合理利用自然作用,低成本处理浓盐水的一种方式。“蒸发塘是目前处理浓盐水性价比最佳的方式”,“好东西没有用对地方”。
相对蒸发塘处理浓盐水,还有多效蒸发等方式,其不同在于人为利用热能,加速浓盐水蒸发,而非靠天解决,但相应成本也较高,同时需消耗能量。
但一些专家指出,随着多效蒸发解决方案的国产化,处理浓盐水的成本在迅速降低。而且蒸发塘靠天吃饭来处理浓盐水,效果并不稳定,受到自然条件的制约。
据了解针对上述情况,张家港勒森机械有限公司推出蒸发塘雾化蒸发器来应对解决此难题,机械雾化蒸发器是利用特制的旋转叶轮来对高盐水进行破碎雾化的装置,在破碎的同时其具有多级上扬的风力将雾滴飘扬扩散到空气中,此过程增大了雾滴与空气接触的比表面积,加速了自然蒸发的效率,根据相关测算,其效率是自然蒸发的10倍左右。有效的缓解了目前高盐水蒸发缓慢、蒸发塘溢塘等的风险。
雾化蒸发技术由来已久,目前应用较多的为干燥行业的喷雾式干燥机,其利用压力或离心力将液体雾化,通过加热的热风对液滴进行蒸发,此类设备为密闭式蒸发,对液滴的雾化要么由高压力的泵来进行压力分解,要么利用高速旋转的离心轮来进行离心分解。但其具有能耗高、单位能量内处理量小、设备结构复杂、易结构粘接等缺点。因此没有广泛应用于高盐废水等行业。
相关资料表明,对于进行雾化的液滴,其粒径越小越利于蒸发,但越小的粒径需求的动力设备则越复杂、能耗越高。对于空气动力学里相关研究,液滴处于20-40um时其空气中运行大约8-15米左右即会自然蒸发,因此选择一定的雾化颗粒度将有利于蒸发;为了达到一定的蒸发时间,我们需要雾化的颗粒在空气中运行一定的时间,相关资料表明,10um以内的颗粒可以以悬浮粒子漂浮于空气中,其自然蒸发的效率非常高,20-50um的粒子需要经过一定的行程才能达到完全蒸发,50um以上的粒子则需要更久的蒸发时间。由此,决定蒸发的因素可见:空气自然温度、空气自然湿度、风力风速……。
勒森机械的机械雾化蒸发器具有破碎粒度小,升扬气流大,功耗低,吨水处理成本低等等优点。经过相应测试的机械雾化蒸发器可以将高盐废水破碎成100-400um的细小颗粒,有效的增大了液滴蒸发的比表面积;特殊设计的破碎叶轮可以提供升扬6米以上的气流,延长了液滴所需的蒸发时间;高效的集成系统保证了吨水较低的处理成本,根据实际现场的应用吨水仅需1-2元左右成本;简洁的系统可以适应不同的高盐废水,废水中不超过4-5mm的固体颗粒均可通过。综合以上的情况来看,机械雾化蒸发器是目前处理蒸发塘高盐废水的有效手段,可以为相关业主节省不菲的费用同时又解决了相应的难题,未来必将广泛应用于高盐废水的蒸发塘!
据多位产业人士介绍,目前环保部对这部分蒸发塘并未明确禁止,但在事实上持“不鼓励”态度。五环工程公司总工程师夏工称,所谓“不鼓励”,就是指在项目设计中,浓盐水处理以蒸发塘为主的话,通过环评会“难一些”。
蒸发塘的效果受到自然条件等制约,存在不确定性,不及较多效蒸发等方式可控。“环保部的评审专家要承担责任的。”夏工说,在通过环评的竞争上,浓盐水处理采用蒸发塘,肯定不如采用多效蒸发等其他方式。
据了解,新上的项目设计中,绝大多数均采用多效蒸发配套蒸发塘的模式。
新蒙能源总工程师韩工指出,应称之为“高浓盐水事故暂存池”,相较原来所指的蒸发塘,更深一些,面积更小一些。其主要功用,一是前端装置出现故障时,临时存放高浓盐水,正常时池子应无水;二是在夏季等日照情况较好时,部分承担浓盐水处理功能,减轻前面装置运行负荷,降低运行费用。
“不能叫蒸发塘。”韩工再三强调,出现蒸发塘字样,环评时专家评审环节不会有任何专家同意通过。
目前关于这一类型的蒸发塘,《煤制燃料行业浓盐水蒸发塘设计规范》已制订完成,但由于意见存在分歧,尚未公布。
据了解,主要分歧在于进水的标准上。有观点认为,既然是因事故才存放高浓盐水,必然是有机物处理不达标,这部分标准不宜太严,应做好防渗处理,避免污染土壤。装置恢复后,这部分水体还会回到系统再处理。
危废难题
在中国南方多水地区,工业污水达标排放即可。但在中西部地区,因缺乏稀释污染物的纳污水体,“零排放”概念随之产生。但在现实实践中,零排放遇到了新问题。
据了解,浓盐水蒸发结晶后,会产生固体杂盐。如采用多效蒸发方式,再加一道分盐工序,可从杂盐中提取出氯化钠、硫酸钠等(可资源化利用),最终还剩余部分难以再提取的杂盐(含硝酸钠、微量有机物等)。
但据一名业内人士称,提取这类单体盐成本很高,目前尚没有企业这么做。但目前环保部有要求,相关企业也在试验之中。
即便提取单体盐之后,剩余的杂盐同样属于危废,而且这种化工产生的杂盐,各城市危废处理中心均没有能力处理,最终仍要回归企业自己解决。
韩工透露,目前环保部对这一部分的要求是,企业需寻找第三方权威机构自证不含危废物质(未超标)后,按一般固废掩埋。
一位产业人士称,关于这部分物体,业内一般的做法是就地掩盖,“要点在于做好防渗,避免污染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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